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明鸿泽
A股公司美联新材的关联方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仁信新材”)第四次冲击IPO,这一次,也难言顺利。
仁信新材主要从事聚苯乙烯高分子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早在2017年就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然而,2021年,公司的研发费率仅为0.28%,明显低于同行,这让市场质疑其真实的研发能力。
客户与供应商重叠存在利益操作空间,仁信新材客户与供应商多有重叠,且与关联方也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现象。不仅如此,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7家客户与2家供应商刚成立不久就与公司开展合作。这些异常现象,共同指向仁信新材的真实经营业绩、经营质量。
备受质疑的是,2020年的9个月内,仁信新材两次派发红利,公司实际控制人获得分红后转手就拆借给关联方,这究竟是因何而为?
截至2021年底,仁信新材总资产7.75亿元,营业收入16.98亿元。公司员工仅有128人,其中,生产87人、财务6人、行政管理13人,这一数据的真实性也备受质疑。
产能猛增4.5倍必要性存疑
仁信新材的IPO之路走得很不顺,主要原因可能源于自身。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9年6月,仁信新材就申请A股上市。意外的是,刚刚递交上市申请,次月,公司就被中止审查。为何首次IPO如此短命?截至目前,仍未见仁信新材披露中止的个中缘由。
2021年4月,仁信新材再次申请创业板IPO。然而,仅过5个月,仁信新材因招股书公布的财务资料不全,主动申请更新,上市进程再次被搁置。
2021年12月,仁信新材更新了财务资料,深交所恢复上市审核。然而,到了今年1月26日,仁信新材创业板IPO审核又变更为“中止”状态。这一次,深交所披露,仁信新材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直到今年3月6日才恢复上市审核。
目前来看,仁信新材的本次IPO进程还算顺利,截至今年5月27日,已经完成问询。
这一次,算得上是仁信新材的第四次IPO。尽管一而再再而三地冲击IPO,但仁信新材的募投项目并未改变,主要内容为大规模扩产。
本次IPO,公司拟募资约6.29亿元,1.62亿元投向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3.70亿元投向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0.36亿元用于聚苯乙烯1号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0.60亿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根据招股书,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及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建设期均为24个月,均建设年产9万吨通用级聚苯乙烯(GPPS)和年产9万吨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其中HIPS生产线均可转产GPPS。
暂且不考虑募投项目三的1号、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后新增产能,单单是上述两个项目,仁信新材将新增36万吨/年聚苯乙烯产能,通用级和高抗冲级各占一半。
目前,仁信新材的聚苯乙烯产能为30万吨,其中,通用级和高抗冲级分别为21万吨/年、9万吨/年。去年11月之前,公司全部为通用级,产能接近饱和。但在去年11月,通用级和高抗冲级聚苯乙烯产能各9万吨/年进行试生产,尚需经历验收、产能爬坡、批量出货等几个重要阶段。
18万吨产能尚在试生产,竟然要在2年内扩产36万吨产能。那么,公司新增产能将达到54万吨/年,较原有的12万吨产能将增加4.5倍。
如此大规模扩产,仁信新材消化得了吗?未来是否会出现较大规模产能闲置?亦或是,公司借扩产之名行圈钱之实?
仁信新材也坦承,尽管已经作了前期的客户开发和储备,并持续努力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但仍然不能排除未来在市场开拓、产品开发等方面无法达到原有预期,公司将面临募投项目产能难以消化风险。
向单一供应商采购占比超70%
在销售与采购方面,仁信新材也不能让人信服。
招股书显示,仁信新材的前五大客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工厂客户,一部分为贸易商。2019年至2021年(简称“报告期”),前五大客户贡献的销售收入占比在40%左右。从前五大客户经营所属行业来看,前四大客户是贸易商。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历年前五名工厂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共计13家,7家客户成立不久就成为其重要客户。
具体为,惠州市凯帝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注册,2017年开始与仁信新材合作,2019年、2020年为第四大客户,2021年退出前五大客户。
惠州粤华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日,注册资本仅100万元,2017年就成为仁信新材客户。此外,贸易商客户深圳市拓德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厚德新材料供应链有限公司、广东金胜供应链有限公司等均在成立不久就成为仁信新材客户。
刚刚成立就成为仁信新材的客户,是否具有合理性?
据披露,报告期内,与仁信新材保持持续合作的客户数量为46家,其中工厂客户32家、贸易商客户14家。而贸易商的终端客户存在与仁信新材直销客户重叠的情形,2018年至2020年,存在重叠的客户共计27家,2021年存在重叠客户13家。
显然,贸易商是要赚取差价的,从贸易商手上拿货的价格可能高于直接从仁信新材拿货,那么,这些客户为何还要从贸易商手上拿货呢?
仁信新材称,部分中小型工厂客户的产品需求稳定性较差,且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在公司执行严格的销售政策情况下,这些客户在资金紧张时转而向贸易商采购。另一方面,部分客户前期向贸易商采购,其资金实力增强后,转而直接向公司采购。这一解释并不能让人释疑,客户转而向贸易商采购,多数贸易商的资本实力也不强,难道不担心终端客户款型支付问题吗?
广东仁信集团是仁信新材的关联方,其也是一家贸易商,以聚氯乙烯树脂或粉体的贸易业务为主。截至2021年底,其总资产7.64亿元,与仁信新材的总资产7.75亿元不相上下。但其2021年的净利润只有10.86万元,仅相当于仁信新材的0.08%。
广东仁信集团与仁信新材的客户、供应商均存在重叠情形。而且,2020年,仁信新材前五大贸易商客户深圳市安聚富化工有限公司向仁信集团采购聚氯乙烯。
广东仁信集团的资产规模与仁信新材相当,为何盈利能力如此之低,且存在财务压力?
2020年5月、9月,仁信新材出人意料地完成了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红,分别派发红利4347.60万元、5434.5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汉周、邱汉义获得税后现金股利分别为2006.20万元、1474.80万元。
突击分红,实控人所得资金用于何处?根据招股书,邱汉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拆借给广东仁信集团,邱汉义用于拆借给广东仁信集团、借给自然人以及购买家具和家用电器等。
据此可以判断,仁信新材流血间接给广东仁信集团输血。
在供应商方面,仁信新材高度依赖第一大供应商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报告期,公司向其采购占比在70%左右,2021年的采购占比达76.27%。报告期,公司向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90%。
此外,宁波中哲物产有限公司等2家供应商也是刚成立就与仁信新材开展合作。
研发费率0.28%远低同行
员工数量、研发费率均明显偏低,难免让人怀疑其真实性。
仁信新材称,早在2017年,公司就已经获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但从公司研发费用来看,投入偏低。
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13.40万元、702.22万元、480.5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5%、0.63%、0.28%,大幅波动,且远低于同行。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为1.50%、1.52%、1.66%。
仁信新材与A股公司星辉环材的业务、研发活动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均是将研发试制成品对外销售形成的利益流入计入销售收入核算。报告期,星辉环材的研发费率分别为3.51%、3.46%、3.47%。
仁信新材称,星辉环材将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而公司则将与研发试制成品相关的支出在试制品完成后计入存货,导致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偏低。
报告期,仁信新材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41亿元、11.13亿元、16.9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为1.09亿元、1.70亿元、1.34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净利润反而下降20.96%。
仁信新材的人均收入明显偏高,报告期,分别约为1205万元/人、1040万元/人、1327万元/人。对应的员工数量为103人、107人、128人。
2021年,员工数量仅128人,让人有些意外。
据披露,公司生产人员87人、采购销售人员8人、研发技术人员14人、行政管理人员13人、财务会计人员6人。
按照招股书披露的信息,作为一家化工企业,年生产16.01万吨聚苯乙烯,仅有87的工人,而公司并未进入智能化时代,这样状况有点令人意外。
显然,采购销售人员只有8人,也明显偏少。财务会计人员6人是否合理?通常而言,一定规模的企业,财务部门设置方面,需配置财务总监、经理、主管、总账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往来会计、出纳等。
仁信新材于2021年底总资产7.75亿元,当年营业收入16.98亿元。一会计师事务所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像这样规模的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主管、税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等岗位不可或缺,尤其是上市企业及IPO企业,财务要求更为规范严格,6名财务会计人员是不够的。
其实,仅有13名行政管理人员也不够。
根据招股书,2021年,仁信新材董监高及核心人员共计16人,除了三名独董外以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段文勇(美联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董秘)、监事黄喜贵外,还有11人。
作为一家规模以上企业,公司需要设立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法务部等必要的行政类部门。
那么,13名行政管理人员真实可信吗?
美联新材实际控制人黄伟汕系仁信新材重要股东,他能分享这次IPO盛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