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是国内主要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目前以磷酸铁锂为主,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领域等。
湖南裕能2022年6月8日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湘潭电化、电化集团及振湘国投)持股23.00%,第二大股东津晟新材料持股10.57%,第三大股东宁德时代持股10.54%,无其他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报告期内,湖南裕能单一或同一控制合并后不存在持股超过30%的情况,湖南裕能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湖南裕能此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不超过18,931.32万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5%,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帅、胡德波。湖南裕能此次拟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其中,60,000.00万元用于四川裕能三期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70,000.00万元用于四川裕能四期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营业收入分别为16,205.93万元、58,142.77万元、95,461.80万元、702,668.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71.04万元、5,737.36万元、4,623.50万元、117,465.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71.04万元、5,737.36万元、4,623.50万元、117,465.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33.01万元、5,706.20万元、4,222.07万元、117,997.2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0.25万元、-14,619.23万元、-17,044.26万元、-55,726.43万元。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097.68万元、57,929.50万元、95,202.58万元、699,896.1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32.18万元、11,711.81万元、11,085.43万元、177,932.53万元。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收现比分别为0.13、0.20、0.12、0.25。
2022年1-3月,湖南裕能实现营业收入610,521.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2.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2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2.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083.60万元。
湖南裕能预计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1,256,200.00万元至1,395,9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9.27%至865.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5,418.36万元至150,478.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8.96%至621.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5,318.36万元至150,378.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0.35%至633.84%。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资产总额分别为90,407.22万元、273,417.19万元、872,574.77万元,负债合计分别为31,646.28万元、120,232.75万元、601,924.81万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97,238.98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60.13%;负债总额为1,026,139.17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70.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371,099.81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37.1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资产负债总额也相应增长。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流动比率分别为1.24倍、1.30倍、1.0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04倍、1.18倍、0.86倍,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27.94%、29.37%、71.70%,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5.00%、43.97%、68.98%。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
湖南裕能报告期内流动比率低于2,速动比率2021年低于1,公司偿债能力较弱。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080.63万元、26,738.95万元、212,365.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46%、28.01%、30.22%。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005.05万元、28,752.00万元、224,167.94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924.43万元、2,013.06万元、11,802.69万元。
2020年、2021年,湖南裕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增长310.45%、679.66%。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59次、5.82次、5.88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40次、3.80次、5.84次。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57,292.47万元、93,124.04万元、686,565.36万元,占比分别为98.54%、97.55%、97.71%。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分别为宁德时代、深圳比亚迪。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向宁德时代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34,182.42万元、57,253.82万元、378,745.56万元,占比分别为58.79%、59.98%、53.90%;向深圳比亚迪销售收入分别为20,218.07万元、29,710.44万元、291,757.56万元,占比分别为34.77%、31.12%、41.52%。
经计算,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向宁德时代及其下属公司、深圳比亚迪销售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93.56%、91.10%、95.42%。
招股书显示,湖南裕能第一大客户宁德时代、第二大客户比亚迪分别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第七大股东。
本次发行前,宁德时代持有湖南裕能5,984.61万股,持股比例为10.54%;本次发行后,宁德时代持有公司5,984.61万股,持股比例为7.90%。本次发行前,比亚迪持有公司2,992.31万股,持股比例为5.27%;本次发行后,比亚迪持有公司2,992.31万股,持股比例为3.95%。
2020年12月9日,湖南裕能及其原股东与新股东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签署《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新增注册资本26,870.9170万元。其中,宁德时代认缴5,984.6140万股;比亚迪认缴2,992.3070万股。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较大且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公司表示,主要为向宁德时代、比亚迪出售磷酸铁锂和磷酸铁。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向关联方出售商品金额分别为3,147.03万元、87,199.36万元、672,682.05万元,占比分别为5.41%、91.34%、95.73%。
2019年12月,湖南裕能向宁德时代、时代上汽销售磷酸铁锂2,428.82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锂519.55万元。
2020年,湖南裕能向宁德时代、江苏时代、青海时代、时代上汽销售磷酸铁锂57,253.82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锂28,900.18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810.27万元。
2021年度,湖南裕能向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时代一汽、四川时代、福鼎时代销售磷酸铁锂372,495.23万元;向江苏时代销售三元材料6,250.33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锂289,129.09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2,628.47万元。
此外,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经常性关联交易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分别为18,823.24万元、31,319.96万元、35,453.09万元。
湖南裕能与关联方存资金拆借。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3月29日,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929万元,利息费用8.67万元;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0日,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2,000万元,为无息借款;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16日,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3,000万元,为无息借款。
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0日,湖南裕能向广西裕宁拆出资金600万元,利息费用0.71万元;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25日,湖南裕能向广西裕宁拆出资金2,000万元,为无息借款;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湖南裕能向湘潭电化拆出资金2,000,为无息借款;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5日,湖南裕能向电化厚浦拆出资金200万元,为无息借款。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湖南裕能存在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关联方后又转回至公司(即“转贷”)的情况,以及关联方通过公司进行转贷的情况。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商誉金额分别为0万元、18,023.54万元和18,023.5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3.49%和5.24%,商誉产生系公司于2020年12月收购广西裕宁100%股权产生,湖南裕能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
深交所第一轮及第二轮问询中均关注到了湖南裕能未对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问题。
深交所第一轮问询要求湖南裕能结合资产整合效果、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报告期各期末减值测试情况说明2020年底、2021年一季度末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深交所第二轮问询要求湖南裕能说明广西裕宁2021年经营业绩与2022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与收益法评估中的净利润差异;收益法评估中与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的计算过程,各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其公允性,商誉减值测试调整折现率的原因;结合前述分析说明2021年末广西裕宁相关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性。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 拟募资18亿元
湖南裕能是国内主要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目前以磷酸铁锂为主,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领域等。
湖南裕能2022年6月8日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湘潭电化、电化集团及振湘国投)持股23.00%,第二大股东津晟新材料持股10.57%,第三大股东宁德时代持股10.54%,无其他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报告期内,湖南裕能单一或同一控制合并后不存在持股超过30%的情况,湖南裕能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湖南裕能此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不超过18,931.32万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5%,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帅、胡德波。湖南裕能此次拟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运用于以下项目:
1.四川裕能三期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60,000.00万元;2.四川裕能四期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70,000.00万元;3.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拟投资额50,000.00万元。
湖南裕能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分红。
经营活动现金净额连负4年 今年一季度仍负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营业收入分别为16,205.93万元、58,142.77万元、95,461.80万元、702,668.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71.04万元、5,737.36万元、4,623.50万元、117,465.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71.04万元、5,737.36万元、4,623.50万元、117,465.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33.01万元、5,706.20万元、4,222.07万元、117,997.2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0.25万元、-14,619.23万元、-17,044.26万元、-55,726.43万元。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097.68万元、57,929.50万元、95,202.58万元、699,896.1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32.18万元、11,711.81万元、11,085.43万元、177,932.53万元。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收现比分别为0.13、0.20、0.12、0.25。
2022年1-3月,湖南裕能实现营业收入610,521.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2.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2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2.93%,公司2022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新能源汽车、储能等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带动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出货量迅速增加,工信部数据显示,2022年1-3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128.50万辆,较上年同期产量增长140.64%;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加快产能建设,四川生产基地、湖南生产基地三期产能逐步爬坡,产销量大幅增加;磷酸铁锂下游终端市场继续保持旺盛需求,公司主要产品供不应求,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上海有色网数据显示,磷酸铁锂(动力型)市场含税均价2022年1-3月14.34万元/吨,较2021年1-3月均价4.30万元/吨大幅增长。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083.6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符合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湖南裕能预计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1,256,200.00万元至1,395,9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9.27%至865.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5,418.36万元至150,478.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8.96%至621.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5,318.36万元至150,378.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0.35%至633.84%。公司预计2022年1-6月经营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快速发展,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占比提高,带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需求大幅增长;公司产销规模预计大幅增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价格涨幅较大。
上述2022年1-6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2022年3月末负债102.61亿元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资产总额分别为90,407.22万元、273,417.19万元、872,574.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35,452.91万元、139,773.71万元、528,929.18万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4,954.31万元、133,643.48万元、343,645.59万元。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负债合计分别为31,646.28万元、120,232.75万元、601,924.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28,479.78万元、107,352.45万元、511,437.93万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166.50万元、12,880.30万元、90,486.88万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97,238.98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60.13%;负债总额为1,026,139.17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70.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371,099.81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37.1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资产负债总额也相应增长。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流动比率分别为1.24倍、1.30倍、1.0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04倍、1.18倍、0.86倍,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27.94%、29.37%、71.70%,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5.00%、43.97%、68.98%。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
湖南裕能报告期内流动比率低于2,速动比率2021年低于1,公司偿债能力较弱。
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22.42亿元 同比增长679.66%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080.63万元、26,738.95万元、212,365.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46%、28.01%、30.22%。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005.05万元、28,752.00万元、224,167.94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924.43万元、2,013.06万元、11,802.69万元。
2020年、2021年,湖南裕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增长310.45%、679.66%。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59次、5.82次、5.88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40次、3.80次、5.84次。
客户集中度较高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57,292.47万元、93,124.04万元、686,565.36万元,占比分别为98.54%、97.55%、97.71%。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分别为宁德时代、深圳比亚迪。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向宁德时代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34,182.42万元、57,253.82万元、378,745.56万元,占比分别为58.79%、59.98%、53.90%;向深圳比亚迪销售收入分别为20,218.07万元、29,710.44万元、291,757.56万元,占比分别为34.77%、31.12%、41.52%。
经计算,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向宁德时代及其下属公司、深圳比亚迪销售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93.56%、91.10%、95.42%。
招股书显示,江苏时代、青海时代、时代上汽、四川时代、时代一汽、福鼎时代均为宁德时代控制的企业。
湖南裕能表示,公司产品的下游行业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高工锂电统计,报告期内,国内前五大动力锂电池厂商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0.3%、83.5%和82.4%;其中,排名前两位的宁德时代和比亚迪的市场占有率合计分别达到69.1%、61.9%和69.9%。
受市场竞争格局的影响,公司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的比重均超过95%,其中,对宁德时代与比亚迪的合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达到93.56%、91.10%和95.42%。若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在未来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的经营及财政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第一、二大客户分别为公司第三、七大股东
招股书显示,湖南裕能第一大客户宁德时代、第二大客户比亚迪分别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第七大股东。
本次发行前,宁德时代持有湖南裕能5,984.61万股,持股比例为10.54%;本次发行后,宁德时代持有公司5,984.61万股,持股比例为7.90%。本次发行前,比亚迪持有公司2,992.31万股,持股比例为5.27%;本次发行后,比亚迪持有公司2,992.31万股,持股比例为3.95%。
2020年12月9日,湖南裕能及其原股东与新股东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签署《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新增注册资本26,870.9170万元。其中,宁德时代认缴5,984.6140万股;比亚迪认缴2,992.3070万股;湖南裕富认缴4,489.0590万股;湖南裕升认缴310.9007万股;湖南裕瑞认缴201.9807万股;湖南裕创认缴243.2746万股;湖南裕广认缴246.5661万股;湖南裕璞认缴253.4484万股;通招日照认缴1,196.9228万股;尚颀祺能认缴1,496.1535万股;振湘国投认缴598.4614万股;长江晨道认缴598.4614万股;创启开盈认缴29.9231万股;刘志奇认缴748.0768万股,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较大且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向关联方出售商品金额分别为3,147.03万元、87,199.36万元、672,682.05万元,占比分别为5.41%、91.34%、95.73%。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较大且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主要为向宁德时代、比亚迪出售磷酸铁锂和磷酸铁。
2019年12月,湖南裕能向宁德时代、时代上汽销售磷酸铁锂2,428.82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锂519.55万元。
2020年,湖南裕能向宁德时代、江苏时代、青海时代、时代上汽销售磷酸铁锂57,253.82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锂28,900.18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810.27万元。
2021年度,湖南裕能向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时代一汽、四川时代、福鼎时代销售磷酸铁锂372,495.23万元;向江苏时代销售三元材料6,250.33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锂289,129.09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2,628.47万元。
此外,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经常性关联交易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分别为18,823.24万元、31,319.96万元、35,453.09万元。
与关联方存资金拆借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3月29日,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929万元,利息费用8.67万元;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0日,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2,000万元,为无息借款;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16日,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3,000万元,为无息借款。
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0日,湖南裕能向广西裕宁拆出资金600万元,利息费用0.71万元;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25日,湖南裕能向广西裕宁拆出资金2,000万元,为无息借款;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湖南裕能向湘潭电化拆出资金2,000,为无息借款;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5日,湖南裕能向电化厚浦拆出资金200万元,为无息借款。
存在转贷、关联方代垫资金情况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湖南裕能存在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关联方后又转回至公司(即“转贷”)的情况,以及关联方通过公司进行转贷的情况。
湖南裕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及关联方发生转贷情形主要是为满足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同时提高贷款资金使用的便利性。公司在通过转贷方式取得贷款资金后,实际用途仍为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等主营业务相关支出,未用于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且公司均按贷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上述贷款并支付利息,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到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公司也未因与关联方进行转贷发生任何争议、纠纷和损失。2021年以来,公司未再发生转贷行为。
2019年和2020年,湖南裕能与关联方广西裕宁、湘潭电化之间存在暂为代垫资金的情况,涉及的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相关资金均已清理归还,不存在关联方代为承担或者代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2020年之后,未再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湖南裕能资金的情况。
收购广西裕宁产生1.8亿商誉 未计提减值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商誉金额分别为0万元、18,023.54万元和18,023.5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3.49%和5.24%,商誉产生系公司于2020年12月收购广西裕宁100%股权产生,公司将支付的股权对价公允价值与广西裕宁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广西裕宁主要从事磷酸铁的生产,系公司原材料供应商,通过本次收购,湖南裕能的与电化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相应减少,有利于增强公司业务独立性。
湖南裕能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
湖南裕能同时表示,对于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将至少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如果未来广西裕宁的经营状况未达预期,上述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深交所问询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第一轮及第二轮问询中均关注到了湖南裕能未对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问题。
深交所第一轮问询要求湖南裕能结合资产整合效果、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报告期各期末减值测试情况说明2020年底、2021年一季度末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深交所第二轮问询要求湖南裕能说明广西裕宁2021年经营业绩与2022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与收益法评估中的净利润差异;收益法评估中与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的计算过程,各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其公允性,商誉减值测试调整折现率的原因;结合前述分析说明2021年末广西裕宁相关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性。
湖南裕能回复深交所第一轮问询表示,公司在2020年末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规定,对广西裕宁包含商誉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广西裕宁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50,282.26万元大于账面价值45,511.03万元,不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21年末,公司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规定,对广西裕宁包含商誉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广西裕宁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151,568.00万元大于账面价值108,576.67万元,不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湖南裕能回复深交所第二轮问询表示,广西裕宁2021年经营业绩与2022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与收益法评估中的营业利润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对毛利率有所下调;随着广西裕宁及其子公司磷酸铁产能释放导致的销量快速增长导致预测收入大幅增加。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调整为税前折现率,主要系基于预测现金流及折现率应保持一致口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广西裕宁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7亿元,远大于公司收益法和商誉减值中预计经营业绩,且根据公司聘请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广西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开元评报字〔2022〕0079号),上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2021年末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
关键词: 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