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期,在A股上市公司加快回购增持的同时,部分公司却终止了此前的回购计划,其中多家公司因实际回购金额与原回购计划存在较大差距,引起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
7月26日,金科股份公告称,因未完成回购股份计划等原因,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21年7月12日,金科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7月13日和7月14日,金科股份却公告称,在回购计划实施期间,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697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累计回购金额为1.90亿元,与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购金额存在较大差距。深交所指出,金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无独有偶,7月20日晚间,正源股份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于近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两封警示函。公告显示,去年3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回购期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但今年2月22日,公司却披露称,回购期内实际回购股份166.02万股,使用资金总额350.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7.01%。公司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实施回购。按照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分别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记者梳理上市公司公告发现,包括金科股份和正源股份在内,今年以来,已有共计10家上市公司提前终止了回购计划。其中,7家公司的实际回购金额和回购数量不达回购方案的下限。
因实际回购金额与原回购计划差异过大,不少公司都被监管重点关注。除了金科股份和正源股份外,宋都股份也因此收到监管罚单,今年2月,浙江证监局对宋都股份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宋都股份公告显示,公司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但其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金额仅799.98万元,仅占公司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6.15%。
上市公司提前终止回购的原因各不相同。不少公司表示,因为资金有限,将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及刚性债务还款,包括金科股份、美好置业、正源股份、宋都股份和新希望等均属此类;也有公司称,因为实际股价太高或者“可供回购的时间太少了”,例如新大陆和华昌化工;还有公司表示,回购本来计划用于股权激励,但股权激励计划取消,所以终止回购,例如兰生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