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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兵
近日,ST金正发布关于公司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事项累计涉及金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7.4.2条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ST金正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42012.61万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2%,主要为公司作为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等。
上述公告附件显示,截至2022年8月30日,已有累计117名原告/申请人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等,诉讼标的额合计约为42012.61万人民币。
据《红周刊》了解,ST金正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被提请诉讼,起因为该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金正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ST金正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45.06万元,虚增成本2,108,384.8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98,960.18万元。上述情况导致ST金正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ST金正成立于1998年,主导产品为复合肥、缓控释肥、水溶肥及其它新型肥料。关于ST金正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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