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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3日讯据证监会网站近日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圆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
同圆集团一直专注于建筑设计及其延伸业务,通过整合、优化与建筑设计及城乡发展相关的产业链,形成了以建筑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及专项咨询、施工图审查为核心的三大业务板块,逐步发展成为以设计为核心的城乡建设综合性服务集团,为客户提供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和全过程的系统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圆集团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的直接股东,且单一直接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同圆集团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段林、刘元琦、韩学庆、孙增昌、宫强、袁大顺、曹天晴、解捷,八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65.63万股股份表决权,并合计持有同圆共筑46.95%股权,通过同圆共筑控制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同惠同和、同进同和、同信同和、同创同和、同泰同和持有的公司5294.88万股股份的表决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960.51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5%,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8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均在公司担任重要的管理职务,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经营、人事任免等决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在持股层面、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面对发行人形成共同控制。
同圆集团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333.33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资72,985.66万元,分别用于“总部及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公共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数字化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同圆集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是孔少锋、辛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