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拟定增募资不超5.8亿元 股价涨2.58%
2022-11-02 15:51:56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日讯 今日,红星发展(600367.SH)收报17.88元,涨幅2.58%。

昨日晚间,红星发展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拟投资于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发行后,除公司无机盐业务进一步向下游延伸外,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较大变化。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本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资料图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红星发展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其中,红星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数量的35.83%(含本数),其余本次发行的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包含红星集团,红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亦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797.10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80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后,再最终确定发行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将使得红星集团持有红星发展股份比例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红星集团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红星发展股份。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红星集团直接持有红星发展10506.7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5.83%,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国资委持有红星集团10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红星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数量的35.83%(含本数),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红星集团的持股比例不低于目前的持股比例,其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关键词: 非公开发行 红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