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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1月14日电 据深圳证监局消息,因《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国华”)、黄翔、陈金海出具警示函。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80号显示,2022年4月28日,ST国华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ST国华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黄翔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金海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ST国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5676.56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3373.66万元,由盈转亏;营业收入8422.5万元,同比减少49.33%;基本每股收益-0.3763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0.2069元。
二级市场上,ST国华14日收涨1.71%,股价报9.54元/股,总市值13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