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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琪
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称,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根据《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
“受疫情扰动影响,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加剧。因此,着眼于保就业、稳增长,政策面正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定向支持力度,重点是缓解这些市场主体的流动性压力。”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及时调整信贷管理系统,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提前对接企业延期需求,为企业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线上续贷产品和贷款延期线上办理渠道。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公示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提高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的便利度。
此外,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通知》还提出,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同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增信支持。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对《证券日报》表示,政策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主体信心、增加发展后劲、培育好实体经济的根基,这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支撑。
王青预计,在此政策的支持下,四季度小微企业贷款(普惠金融口径)还将保持高增势头,年末同比增速有望保持在25.0%以上,较三季度末24.6%的同比增速略有加快。这也意味着小微企业贷款(普惠金融口径)余额同比将连续四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水平,远高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这也是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的一个具体体现。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