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财政收入增速大幅回升,主要是由于低基数效应。去年10月和四季度税期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实施缓缴,推高了今年10月税收收入同比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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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财经》记者 邹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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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延春
11月16日,财政部公布了最新财政数据:1月-10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397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5.1%,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5%。
多家券商根据以往数据推算,按自然口径,10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狭义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5.7%,创下今年增速新高。这也是2021年6月以来的较快单月增速。
由于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出台了大规模的留底扣税惠企政策,4月-7月,全国自然口径的狭义财政收入增速均为负增长。4月起,财政部对狭义财政收入也开始按照自然口径、扣除留底退税因素两种方式进行统计。8月,大规模留抵退税集中退付任务基本完成。按自然口径,7月、8月、9月,全国财政收入的单月同比增速分别为-4.1%、5.6%、8.4%。
对于10月财政收入增速大幅回升,中泰证券分析,主要是由于低基数效应。去年10月和四季度税期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实施缓缴,推高了今年10月税收收入同比增速。广发宏观认为,有利因素还包括9月部分经济分项走强、国内消费税四季度增速季节性走高等等。一些券商提醒,这指向财政压力有所缓解,但部分地区仍然面临债务风险上升的挑战。
拆分来看,10月全国非税收入仍在高速增长,同时税收收入有所修复。10月非税收入同比增长19.5%,虽然较前值39.7%大幅放缓,但仍处于高位。10月,税收收入增速为15.2%,较前值0.4%实现大幅回升。主要税种中,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增长较快。
10月,国内增值税收入5977亿元,当月同比增速12.16%,1月-10月累计同比-29.1%,仍在持续修复;10月,企业所得税收入5862亿元,同比增速12.58%,由负转正,1月-10月,企业所得税累计同比增长3.5%。
广发证券研报分析,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速10月实现回升,一是9月经济分项部分走高形成支持,二是去年四季度部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缓税政策和经济活动的放缓等形成了低基数。此外,自9月来基本结束的留抵退税政策也有影响。但考虑到10月工业、通胀数据的放缓,预计这一回升趋势较难持续。
10月,国内消费税收入1310亿元,同比高增147.17%,拉高财政收入增幅4.5个百分点。广发证券分析原因,一是低基数因素,去年10月消费税同比较前期下行26.1个百分点;二是国内消费税主要征收范围为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等,与全国消费数据存在一定口径差异;三是由于消费税年末税额通常较小,近年来四季度消费税同比易呈现增速波动。考虑到未来两个月国内消费税将出现较高基数,因此后续这一税收的增速预计也将显著回落。
值得注意的是,10月,房产相关税收的同比增速实现由负转正,减少拖累。10月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共计1735亿元,同比上升0.81%。中泰证券分析,今年以来楼市低迷导致部分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出现下滑,最近随着稳楼市政策频出,相关税种收入开始出现回弹。
同时,个税增速有所回落。10月,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2.7%。海通证券指出,这明显低于下半年以来10%左右的中枢水平。除了基数的影响,也反映出居民收入的恢复仍不稳固。
根据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140亿元。但多家券商预计,今年完成财政收入预算目标的难度较大。广发证券指出,由于今年前期的拖累,全年财政收入预计仍将难以达到年初的预算水平,一方面来自较年初预期更大的留抵退税规模,另一方面来自年内的疫情因素超预期扰动,因此,全年歉收为大概率事件。
招商证券测算,1月-10月公共财政收入完成全年进度的82.5%,较去年下降约9个百分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全年进度的46.5%,较去年下降18个百分点。过去三年财政“第一本账”(即狭义财政收入)最后两个月的收入平均是2.27万亿元,截至今年末,乐观估算公共财政收入可能完成全年预算的92%。由于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的低迷,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按照当前进度预测,“第二本账”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可能完成全年预算的70%。
根据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的赤字为33700亿元。招商证券指出,假设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前财政新增政策的可能性不大,今年由于央行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利润近2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赤字仍可维持在3.37万亿元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一些财税政策正处于不断调整中。10月2日,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新规定自11月1日开始执行。10月25日,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效率,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但同时,为了支持发展全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政府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财政部等部门11月4日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