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8日电针对金盾股份“0元购”员工持股计划,深交所28日下发关注函,要求对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等作出说明。
11月25日盘后,金盾股份披露《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显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0元/股;拟参与对象不超过60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6人,拟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36.81%;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毛利为基数,2023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或毛利增长率不低于10%、15%、20%、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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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显示,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483.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最高成交价为8.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0.05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金盾股份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定价方法、依据及其合理性,员工持股计划以0元/股受让回购股份是否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
说明参与对象、认购份额的确认方法及合理性,并补充说明选择员工持股计划而非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考虑,是否存在刻意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价格、授予对象相关要求的情形。
结合公司历史业绩及其变动情况、所在行业及主营业务发展趋势、在手订单等说明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依据及科学性、合理性,能否切实发挥激励作用,能否提升公司竞争力。
同时结合上述问题的答复,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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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推出员工持股“0元购”,金盾股份并非个例。今年以来,阳光城、通达股份、鼎捷软件等多家上市公司也推出了“0元购”的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均为上市公司回购。
据媒体报道,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表示,相关制度并没有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行权价格,但“0元购”事实上或有一些规则风险。比如以显著低的业绩目标作为行权条件,不合理设定激励范围,就有利益输送的嫌疑。
Wind信息显示,金盾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地铁、隧道、核电、船用、民用与工业等领域风机、消声器、风阀等通风系统装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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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以来,金盾股份盈利能力并不突出,2015年至2021年公司累计净亏损15.46亿元,其中2018年亏损17.58亿元。
2022年前三季度,金盾股份营业收入3.13亿元,同比回落13.29%;净利润3587.55万元,同比增加32.20%。换句话说,金盾股份用超过前三季度的净利润回购股票“白送”给员工。
二级市场方面,金盾股份28日低开横盘,截至发稿跌1.76%,报6.68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