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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仁东控股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 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 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仲裁事宜。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后续,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2021年10月20日前公司应分别向张军红支付4,000万元、4,000万元、1,641.3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 日前及2021年10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交易款9,641.33万元,交易款剩余9,641.33万元未付。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对仁东控股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7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三)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一、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三、对王石山、黄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