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萌犀财经2022-12-1417:55发表于北京
12月12日,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一股份”)更新了招股说明书,该公司拟冲刺深交所创业板IPO上市。华一股份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华一股份本次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亿元,拟投入募资8亿元,募投项目是年产11.65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质及添加剂项目。
招股书显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华一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是9311.37万元、1.17亿元、5.12亿元和2.70亿元,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是479.98万元、1382.00万元、1.80亿元、8204.93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图为华一股份主要财务数据,截图自华一股份招股书)
华一股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高速增长背后也存在诸多隐忧,包括第二大股东存同业竞争可能遭问询、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连续3年下降、产品毛利率存下降风险等。
客户、供应商均有重叠
第二大股东存同业竞争可能遭问询
值得注意的是,华一股份第二大股东是否存同业竞争可能一度是深交所问询重点。
招股书显示,2020年11月,创业板上市公司奥克股份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成为华一股份股东,持股比例35%。同年,奥克股份新能源材料业务达到批量生产阶段,涉及产品碳酸乙烯酯和碳酸二甲酯,前者为华一股份主要原材料氯代碳酸乙烯酯(CEC)的原材料,后者主要用作电解液溶剂,亦可用作华一股份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溶剂。
奥克股份持有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吉和昌)36.49%股份,武汉吉和昌的主要产品包括PS(高温添加剂)。PS和华一股份主要产品VC(碳酸亚乙烯酯)和FEC(氟代碳酸乙烯酯)均为电解液添加剂,但由于性能差异,不存在替代关系。但华一股份募投项目包括6000吨PS产能。
据此,问询函要求华一股份说明报告期内奥克股份与华一股份的交易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与奥克股份是否存在客户或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如是,请说明重叠客户或供应商涉及的金额、相关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对此,华一股份在回复问询函时表示,报告期内,华一股份支付给奥克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系华一股份支付碳酸二甲酯采购款及劳务服务费用。2022年1-6月华一股份收到的1.73万元系预付款退回。2020年华一股份收到的2730.77万元系奥克股份支付的增资款。除上述情况外,华一股份与奥克股份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回复与奥克股份存在客户或供应商重叠的情况时,华一股份表示华一股份自2004年起研发、生产和销售电解液添加剂,主要产品为VC和FEC,应用于锂电池电解液,是国内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奥克股份专注于环氧乙烷、乙烯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销售,以聚醚单体为其主导产品。随着2020年碳酸酯系列化产品相关产品产线投产,奥克股份现已形成建筑化学品、新能源材料、医疗健康、日用化学品四大业务板块。其中新能源材料板块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乙烯酯(EC)、碳酸二甲酯(DMC),生产碳酸酯系列产品主要以环氧乙烷、二氧化碳、甲醇为主要原料。工业级产品多作为中间体及溶剂使用,用于合成聚碳酸酯、显影液、电解液添加剂等,电池级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电解液。双方因各自不同的产品对应的下游均为电解液厂商而产生重叠客户,具有商业合理性。
华一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华一股份和奥克股份向重叠供应商采购内容均为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备品备件及相关易耗品,非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较小。
华一股份在说明与武汉吉和昌是否存在重叠客户、供应商,是否从事竞争性业务时直言,华一股份与武汉吉和昌虽然存在部分客户重叠,但是不存在实质从事竞争性业务的情形,客户重叠情况系客户基于自身经营需求的市场化行为。
产品高毛利率恐难持续
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连续3年下降
毛利率是公司的主要经营指标,反映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获利能力,亦可反映公司的销售定价能力及成本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华一股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12%、24.24%、55.02%和44.6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在销售量价齐增的情况下,使得公司利润水平增长较快。
(华一股份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截图自华一股份招股书)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报告期内华一股份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6.11%、24.02%、54.66%、44.62%,近两年基本跑赢同期行业34.80%、46.67%的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显着增长,主要系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对上游锂电池原材料需求增加,由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产能有限,造成了市场供需失衡,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碳酸亚乙烯酯和氟代碳酸乙烯酯的价格涨幅较大。”华一股份指出,未来随着行业产能增加,或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公司相关产品将从供不应求的状态逐步转变为供需平衡,甚至供大于求的状态,公司产品价格将难以保持较高水平,进而对公司的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亦会影响公司成本,若公司未能对上述成本压力进行有效控制,则毛利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华一股份恐难继续维持2021年54.66%的高毛利水平。华一股份指出,综合考虑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均剔除2021年度整体产业链短期影响后的毛利率范围为25.47%-46.08%,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数量较多,规模较大,市场竞争更为充分,选取以上毛利率范围的并集作为未来华一股份产品市场充分竞争条件下的合理毛利率水平更具合理性,因此,在未来市场竞争充分,市场处于供需平衡状态下的合理毛利率范围为25.47%-46.08%。
此外,华一股份自称多年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注重科技研发。然而央广网注意到,其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却连续3年下降。
报告期内,华一股份研发投入分别为519.23万元、660.96万元、1,770.51万元和776.89万元,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分别为5.58%、5.63%、3.46%、2.88%。
随着行业竞争与市场发展,锂离子电池的技术迭代升级可能对现有的锂离子电池及其原材料产品与技术产生冲击,目前的主流锂电池原材料存在被替代的可能性,时固态锂电池等新型电池的技术成熟亦可能导致VC、FEC等主流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需求下降。
分析指出,面对锂电池技术的迭代风险,华一股份需要持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体系,丰富前沿电解液原材料生产技术储备,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
华一股份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前五大供应商占采购总额高达71.87%
招股书显示,华一股份的主营业务是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最早从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核心产品为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是锂电池电解液主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产品、电力储能等领域。
招股书显示,华一股份存在上游供应商集中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额分别为4002.16万元、5550.04万元、19005.88万元和7948.31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33%、74.04%、82.23%和71.87%,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氯代碳酸乙烯酯、三乙胺等,其中以氯代碳酸乙烯酯占比最大。
报告期内,华一股份第一大供应商为宜兴市华燕达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华一股份向其采购主要原材料氯代碳酸乙烯酯,华一股份与宜兴市华燕达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875.57万元、3503.99万元、13892.49万元和2045.72万元,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7.66%、46.75%、60.10%和18.50%。
“如果公司的要供应商经营况变动,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导致其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原材料,公司将需要调整并重新选择供应商,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华一股份指出。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