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光正眼科收警示函 涉信披、商誉计提违规
2022-12-16 09:05:1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15日电 光正眼科15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提到,经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投资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三项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外投资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投资协议,拟向北京光正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光正眼科)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约定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

10月12日,北京光正眼科召开股东会会议,表决同意增加新股东青岛天堂硅谷慧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并于10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北京光正眼科的股权比例由29%降至15.54%。但公司董事会迟至10月16日才召开会议审议,同意放弃北京光正眼科增资优先认购权,并披露《关于参股公司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放弃增资优先权的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7月13日,公司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麟共同投资设立光正(武汉)医学研究院(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2850万元,投资比例为95%,周永麟认缴150万元,投资比例为5%。上述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

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对合并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简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称新视界眼科)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计算有误,且2021年末测算的资产组组合可回收金额不准确,导致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2022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和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其中2021年度对新视界眼科相关商誉计提减值5741419.56元,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42668661.65元调减为36927242.09元。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对新视界眼科相关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现较大会计差错,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五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周永麟作为光正眼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俊英作为光正眼科的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光正眼科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光正眼科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日,光正眼科收跌2.3%,报7.23元。(中新经纬APP)

关键词: 信息披露义务 共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