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1日电因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转让股票,中化岩土董事长吴延炜被北京证监局罚没超1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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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网站12月20日披露的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吴延炜作为中化岩土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1月7日,吴延炜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吴延炜持有中化岩土356485307股,占中化岩土总股本的19.68%。2019年8月13日,中化岩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吴延炜持股比例变为19.74%,持股数量不变。
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吴延炜多次减持中化岩土股份。2021年4月29日,吴延炜在累计减持达到中化岩土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交易,迟至2021年5月1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延炜在累计减持达到中化岩土已发行股份的5%后至披露权益变动信息前,违法卖出“中化岩土”合计33619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违法减持金额101036070.57元。按照拟制成本法计算,违法所得为4069986.03元。
北京证监局表示,吴延炜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吴延炜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对吴延炜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转让“中化岩土”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69986.03元,并处以6100000元的罚款。
中化岩土2021年年报显示,吴延炜,男,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2006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北京中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中化岩土工程(大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中化岩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掣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具体来看,年报显示,吴延炜董事长任期为2009年6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
中新经纬注意到,12月11日,中化岩土曾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吴延炜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化岩土当时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并非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层面上,公开资料显示,中化岩土成立于2001年,是国内岩土工程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业务涵盖工程服务、通用航空、文化旅游、投资等领域。2019年,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业绩方面,2022年前三季度,中化岩土营收为12.59亿元,同比回落63.48%;净亏损1.85亿元,同比回落275.93%。
二级市场方面,中化岩土21日收涨1.62%报3.14元/股,现总市值57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