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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2月22日讯(记者杜丁)今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显示,资生堂“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等53批次化妆品抽检不符合规定。
通报显示,产品标签标示为株式会社资生堂生产、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已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已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奥克立林。
除此之外,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派染发膏(自然黑色);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BONYHAIR染发霜(绚丽紫、栗棕色、蓝色)等批次化妆品也被检出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项目。
通报称,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底,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显示,标示株式会社资生堂生产、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不符合规定。
2022年2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此次抽检中,一批次标示经销者为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标称为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SPF50+·PA+++、规格为60毫升、批准文号/备案号为国妆特进字J20190717的防晒乳,被检出标签标示不合格。
公开资料显示,资生堂创立于1872年,是日本著名化妆品品牌。1981年,资生堂开始进入中国市场。资生堂目前在中国布局20余个品牌,覆盖高中端市场,并涵盖了小众的美发、特殊皮肤护理领域。旗下高档化妆品品牌有HISEIDO资生堂、肌肤之钥(CLéDEPEAUBEAUTé)、茵芙莎(IPS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