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6日讯今日,华鑫股份(600621.SH)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10.25元,跌幅5.36%。
12月24日,华鑫股份披露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18,269,787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华鑫证券增资。在对华鑫证券增资后,华鑫证券对资金的主要用途如下: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积极发展自营业务、加大信息化系统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仪电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除仪电集团及华鑫置业外,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仪电集团及华鑫置业外,其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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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除仪电集团及华鑫置业外,单个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不超过53,044,964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5%)。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仪电集团及华鑫置业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价格,则仪电集团及华鑫置业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318,269,787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本数)。其中,仪电集团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5亿元;华鑫置业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5亿元。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仪电集团及华鑫置业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仪电集团及华鑫置业将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仪电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华鑫置业系仪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060,899,292股,控股股东仪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61,974,7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12%;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间接持有公司139,517,5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5%,合计持股比例为47.27%。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仪电集团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仪电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所述的情形。
华鑫股份表示,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向华鑫证券增资,以增加华鑫证券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积极应对证券行业的结构性调整,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华鑫股份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4月16日《关于核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30号)核准,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71,637,170股、向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34,012,096股、向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1,167,675股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同时非公开发行120,000,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2,000,000.00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各项费用11,166,037.74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669,962.26元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0,164,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4589号)。
华鑫股份于10月29日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今年前三季度,华鑫股份实现营业总收入18.98亿元,同比增长14.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亿元,同比下降49.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0亿元,同比下降18.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1亿元。
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22亿元,同比下降12.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9.73万元,同比下降83.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24.41万元,同比下降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