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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 昨日,吉比特(603444.SH)披露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简称“雷霆互动”)1月3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闽02民初1号)。
雷霆互动因与厦门路桥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厦门路桥”)的办公房产购置合同纠纷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确认雷霆互动(原告)与厦门路桥(被告)签署的相关购房合同于2022年10月27日解除;主张被告退还原告购房款3.72亿元及利息暂计7060.47万元,主张被告赔偿原告检测鉴定费、购房税费损失、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损失等各项损失暂计5959.88万元,以上费用暂计为5.02亿元;主张被告承担本次案件的诉讼费用。
2018年5月,雷霆互动与厦门路桥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由雷霆互动认购厦门路桥建设开发的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2013P03地块”A4号楼整栋办公楼(简称“A4办公楼”),双方于2018年8月按A4办公楼的单元数签署了12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确定的最终购房总价为372,100,986.14元。截至2020年9月,雷霆互动已按合同约定向厦门路桥付清A4办公楼合计372,100,986.14元的全部购房款。
2021年6月,雷霆互动取得装修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展室内装修施工工作。装修施工单位在2021年7月进场时,发现A4办公楼存在多项建筑结构质量问题。就上述发现的问题,雷霆互动和厦门路桥于2021年7月底分别委托检测机构对A4办公楼进行局部质量检测,但截至公告日止,双方就局部质量检测结论未能达成一致。为了解A4办公楼主体承重结构的质量及安全状况,雷霆互动于2022年5月委托检测机构对A4办公楼主体结构质量进行全面检测,结论显示A4办公楼存在部分柱箍筋不满足构造要求,地上主体承重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7度抗震设防对丙类建筑的要求。
本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与原则,雷霆互动于2022年10月26日向厦门路桥发出《通知函》,正式通知厦门路桥解除双方就A4办公楼所签署的12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退还雷霆互动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并给付利息及赔偿雷霆互动因A4办公楼所产生的各项成本损失。厦门路桥于2022年10月27日收到《通知函》后,于2022年11月11日复函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且至今未向雷霆互动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购房款利息及赔偿其他各项损失。
吉比特表示,本次诉讼已由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