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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月6日电 因涉嫌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汉缆股份控股股东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汉缆股份公告
汉缆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汉河集团因涉嫌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被立案调查。1月6日,公司接到汉河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责令汉河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据悉,2015年4月至8月,汉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借款的名义,向账户组的名义持有人提供资金237441.48万元。上述资金转入账户组名义持有人银行账户后,在汉河集团员工的控制下转入账户组,用于从事涉案证券交易活动。
汉河集团控制账户组通过大宗交易买入“汉缆股份”,控制账户组参与二级市场交易,并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交易卖出“汉缆股份”。
证监会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八十条关于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证券法》第五十八条关于禁止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情形。
对此,汉缆股份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022年三季报显示,汉河集团对汉缆股份持股比例达66.56%。
图片来源:汉缆股份三季报
二级市场上,汉缆股份股价较上一交易日跌0.23%,报收于4.33元。截至目前,其总市值为144.1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