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延期
2023-01-31 10:43:15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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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1日讯昨日,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延期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昨日晚间,西藏珠峰(600338.SH)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1月28日至2023年1月27日。

根据公告,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到期,为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本议案起1年。同时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本议案起1年。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022年1月13日,西藏珠峰发布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塔中矿业有限公司6000kt/a采选改扩建项目、阿根廷托萨有限公司锂盐湖资源勘探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27,426.00万股(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914,210,168股,其中,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环技合计持有公司331,706,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8%,塔城国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黄建荣、黄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经控股股东塔城国际告知并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核实,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川01执4968号”《拍卖公告》,将于2022年1月24日14:00时起至2022年1月25日14: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证券简称:西藏珠峰,证券代码:6003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4,200万股股票(含孳息,即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占公司股票总股本的4.59%。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88,470,168股,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环技合计持有24.38%的股份(已计入将被司法处置拍卖的4,200万股所造成的影响),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黄建荣、黄瑛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关键词: 非公开发行 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