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中国网财经2月17日讯(记者 顾凡)今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两条“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涉及上海建工医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记者统计发现,仅2月份,上海医保局至今已连续发布了19条“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涉及18家医院。除了上述两家医院外,还包括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北站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五医院、奉贤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浦东医院、上海博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和上海宝山区益康敬老院医务室。在这被处罚的18家医院中,包括7家三甲医院。
被处罚的原因则包括例如上海建工医院因为存在通过向参保人员分解项目收费,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被罚款9840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通过向参保人员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诊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等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被罚款271537元。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被罚款522119元,是这18家医院里处罚金额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