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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0日讯 北交所网站2月17日披露消息显示,北交所决定终止对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沪云”)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北交所于2022年6月30日受理了苏州沪云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2月7日,苏州沪云向北交所提交了《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对苏州沪云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苏州沪云是一家基于天然产物进行药物发现和开发的创新驱动型小分子新药研发企业,研发管线涵盖心脑血管(如脑卒中、心衰)、自身免疫(如银屑病、炎症性肠病)等临床需求尚未被满足的疾病领域,致力于研发具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患者可负担的创新药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李云森、邵金宝。本次发行前,李云森持有公司21.50%股份,邵金宝持有公司16.87%股份,李云森、邵金宝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8.37%股份。
苏州沪云原拟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0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不超过4140.00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540.00万股)。
苏州沪云原拟募集资金4.50亿元,分别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创新药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苏州沪云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然、刘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