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长沙市开福区珠江好世界公寓楼的业主拨打经视新闻热线反映, 他们购买了珠江好世界的小户型公寓,可走进新房却惊讶地发现,新房的水表井竟然装在室内,打开水表井竟能直通相邻业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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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彭先生和伏女士分别购买的是珠江好世界公寓楼B5栋7081房和7082房,谁料室内居然出现了水表井,业主直呼“太奇葩”。
业主介绍,交房的B5栋公寓楼内,5楼至12楼的81号户型和82号户型都是这样的情况,一共有16户。在开发商提供的这张户型图上,并未看到任何关于81号和82号户型水表井的文字标注信息。
水表井装在室内究竟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记者和业主找到珠江好世界营销总监。这名负责人认为户型图内,水表井图标展示足以体现开发商“非标准”房型的告知义务。但是业主不认同这样的解释。
对于水表井装在室内直通隔壁邻居所存在的个人隐私和安全问题,开发商负责人表示可以砌一堵墙隔开。但业主认为,应该把水表井移到外面,移不了就退房。
记者咨询律师,律师建议,业主可以先到住建部门查询水表井位置的设计是否依法经过合法审批备案,如未审批备案属于违建,住建部门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整改。其次,如果开发商在售房时未对不利因素进行图纸、模型、样板房等形式公示,这种隐瞒侵害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房或赔偿。
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报建图、设计包括到去年年底我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都是经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记者:但是开发商有没有考虑过合理性,一根石柱立在家里面,会不会对房屋使用或装修造成影响,对使用面积造成影响)现在我没法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业主:如果你有公示,有标示,水表放在屋内,我绝对不会选择)”
“(记者:只有这16户的水表是建在屋内,是特例,那么你们公示的时候没有单独列出来吗)不一定是不利因素条文的形式,我的展示分很多种类,户型图也是我的不利因素的展示。”销售人员说。
“我们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所有的展示,全部都是用的这份户型图。(业主:你说的这个怎么看得出来,像地图还有标识,你没有说明我知道什么。记者:开发商有没有主动告知)第一我们有主动告知,第二个你现在也有一个逻辑问题,现在业主说我们没有说明,那是否我们在销售过程中没有说明,口说无凭这也是一个问题。” 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
“(记者:整个项目只有这16套非标准户型,难道还不足以让你们单独列在“不利因素表”里面,让所有购买它的消费者看到吗)在实际的测绘过程中,我们就没有把水电管井列入到客户本身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当中,客户没有为这个水电管井付费的。针对这16户水电管井,我们公司可以进行分割墙板的搭建,保证两户业主贷额安全性和隐私性。从目前已经施工且已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您如果要求把水表井直接移到户外的话,我觉得没有这个可能性。(业主:移不了那就进行退房,我不想有个水管井在我家里)如果移不了,你要求退房的话,我这边给到您的建议是说,我们一切都按照合同来办事,最终由法院来及逆行宣判。” 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过。
“在合同上我也看了,开发商解释是在这里有个小黑点就代表水表井,我觉得这是很奇葩的说法。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觉得珠江这块招牌是砸了。”业主说。
“针对开发商就图纸公示就不需要在不利因素中告知,以及可以安装隔板解决安全隐患的主张,我个人认为并不合理。因为这种设计不仅影响美观,以及房屋的实际使用,更重要的是存在安全隐患,且该隐患不是一个简陋的隔板可以解决的,开发商应当一更明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此等不利因素。”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