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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 钊
刚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个多月,ST新研再次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2月23日晚间,ST新研发布公告表示,由于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方德松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ST新研表示,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认真吸取教训,督促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新研是专业从事农牧机械研究、设计、制造和销售的企业。公司于2015年通过收购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宇航”),进入了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制造业,实现“农机+军工”双主业发展的战略布局。
警示函显示,新疆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22年4月份至10月份期间,ST新研控股子公司明日宇航诉成都海志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海志合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涉案金额分别为3308.28万元、7327.62万元,诉四川中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航兴盛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分别为3848.1万元、5718.89万元,4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2.02亿元。上述事项ST新研迟至2022年12月5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ST新研和方德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不久前(1月19日),ST新研还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年度至2019年度,ST新研虚增营业收入33.47亿元。ST新研被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作为上市公司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至关重要,而ST新研董事会秘书曾长期由方德松代行。2020年10月15日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叶芳辞职,由方德松长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权,直至2022年8月26日郑毅接任董事会秘书为止,方德松代行董事会秘书职权长达22个月。
这也不是方德松第一次受到处分。2021年12月15日,由于ST新研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与《2020年年度报告》中,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规定,方德松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对方德松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巨丰投资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ST新研和方德松的事例来看,信息披露监管相关制度已经逐渐完善,但处罚仍显过轻,难以对相关公司及个人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