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以道。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一则案例显示,短短两年多时间,以吴某为首的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团伙用“抢帽子”交易、资金型操纵等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获利高达5.3亿元。
(相关资料图)
据报道,吴某是一位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炒股行业的人,曾上过电视台荐股,也当过“黑嘴”,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
在2016年7月,他与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负责人达成协议,利用该公司的投资咨询牌照,成立了上海证券之星陕西分公司和四川分公司。
随后,吴某让手下搭建了七个境外网站,通过发布所谓的“盘后票”来行骗,他与合作伙伴马某组建了操盘团队,并在西安、成都等地建立了操盘窝点。
具体操作方式是,吴某和马某选定股票后,由操盘人员买入,并在菲律宾马尼拉的发布人员的协助下,在交易日收盘后发布两只股票,即所谓的“盘后票”。
而陕西和四川的分公司则负责宣传、引诱股民买入,从而拉升股价,操盘人员则在第二天的开盘时反向卖出,从中获利。
数据显示,自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吴某团伙在其网站“盘后票”上发布了1149条股票推荐信息,并通过控制278个账户,对其中322只股票进行了“抢帽子”交易,获得了惊人的2.7亿元非法收益。
2017年上半年,吴某、马某等人还借助多个账户、李某等人提供的资金和配资,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对7只股票进行了连续买卖和对倒交易,成功影响了股票成交价和成交量,赚取了2.64亿元的巨额利润。
此外,这个团伙在没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还多次利用“盘后票”网站向证券投资者推荐股票,帮助他人出货,从中不法获利共计1650万元。
2019年3月,吴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经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
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六年,其余13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业内人士表示,证券操纵是违法行为,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不仅会受到处罚,还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和声誉。
因此,我们应该保持理性投资,增强投资意识,远离非法投资渠道,避免被诱导和欺骗。同时,也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保护股民和市场的安全稳定。
目前,A股市场已经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共165部,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108部。
内容涵盖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保荐承销、重大资产重组、监管执法、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
在注册制下,证监会将强化对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的责任追究,明确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对上市公司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于一些中介机构在承销期间可能出现的伤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为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市场环境。
作者 | 张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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