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不超6.9亿可转债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建投建功
2023-05-29 11:06:55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9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6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高新发展,证券代码:000628.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资料图)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高新发展于2023年5月12日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100.00万元(含69,1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成都高新西区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及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公司聘请东方金诚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东方金诚将进行跟踪评级,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晓红、王雨。

高新发展2022年营业收入为65.71亿元,同比下降0.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亿元,同比增长21.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4亿元,同比下降1.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亿元,同比减少69.57%。

高新发展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9.09亿元,同比增长2.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45.19万元,同比增长173.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59.64万元,同比增长177.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9亿元,上年同期为-4.64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5号)核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8月已更名为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40,8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6.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72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64,739.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563,26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9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79号《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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