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31日讯(记者 彭科峰)8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信息称,同意解散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将金融许可证缴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财联社记者梳理发现,随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落地,集团财务公司相关风险正在加速出清。年内至少已有7家集团财务公司因为各种原因解散。
年内至少7家集团财务公司解散
(资料图)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前三大股东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3.25%、25%、22.06%。作为昔日声名大噪的“海航系”公司的核心成员,随着海航集团的易主,本次获批解散也在情理之中。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经多次发生过集团财务公司获批解散的情况。
1月,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批解散。
2月,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4月,监管部门批复同意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设立马鞍山分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解散。
6月,监管部门发布两则批复公告,同意解散渤海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天津物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7月,监管部门发布信息称,同意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解散。
如果加上本次海航集团财务公司解散的最新案例,则年内被监管部门同意解散的集团财务公司已达7家,其频率接近“一月一家”。
专家称集团财务公司应注重自身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
“海航集团的重组延续多年,如今财务公司解散,意味着海航系耗时两年多的风险化解已经基本结束。”经济学家宋清辉向财联社记者表示。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2022年11月13日,原中国银保监会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重新划分业务类别并实施分级监管;增设了监管指标和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并且完善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显然,随着新规的落地,今年解散的财务集团公司有明显增加。
宋清辉认为,过去部分财务公司被大股东操纵的现象非常严重,一些大股东利用其实控地位将其财务公司变成自身“小银行”,一些集团财务公司也被曝光过存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甚至虚构营业收入的现象,因此加强监管是必然之举。在强监管的背景下,未来或会有更多不合规的集团财务公司解散或者破产,财务公司将提前进入“严冬期”。
“未来,集团财务公司这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更加注重自身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做好合规经营,以保持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其定位应牢牢坚持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宗旨和目的,并促使企业在资金管理上从粗放型向集约型逐步转变,以实现内部资源的最优配置,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宋清辉最后表示。
(财联社记者 彭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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