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会如何影响资本市场
2023-09-08 21:23:23    腾讯网

我的朋友圈有两类人比较多:投资人和媒体人,还有一类人比较特殊,他们是券商、投行从业者,分析师、研究员或基金经理,我也将他们归入投资人队伍。

最近刷屏的有两件事: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示、茅台瑞幸联名。

前者刷屏最多的是媒体人,后者主要是投资人,当然双方互有交集。但总体上,投资人更为茅台瑞幸联名事件兴奋,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订事项的关心不足够。


【资料图】

从这件事情上看,笔者再一次发现,投资者——不论是个人还是机构从业投资者——对这类社会事件与资本市场的关联性缺乏敏感度。

处罚条例修订这样的大事件,会在多个维度深度影响海内外中国(公司)资本市场,如果最终通过的话,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过去5-6年,我们亲身经历了投资行业——尤其是互联网投资行业——从黄金时代走入白银时代,又从白银时代快进到青铜时代,如今,青铜时代也可能提前终结。

互联网行业是过去20年全球的创新引擎,中国尤其如此。又因为它与上下游制造业、物流流通行业、硬件行业、零售行业千丝万缕的联系,互联网行业黄金时代的终结,实际上是整个投资市场景气度下降的先兆。

但是,大多数投资人似乎从来没有将这些变化与宏观事件关联起来过,以至于事情发生了,资本市场已经有了反应,很多人还在问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然,也不全是这样,有投资人朋友就留言说:“投资人不讨论而已,不代表不关注”。

这也许是一部分事实。但另一个投资者朋友的说法可能更有启发性:

“这个条例,本质上是一次权*界定…我们这边没人关心这个的。要说影响资本市场,比这个更严重的不也早就发生了,这个又算什么呢?但是,从长远来看,就像投资领域一样,如果某个东西是系统的重要一环,即使你不关心它,它迟早也会反过来关心你”。

从黄金时代到青铜时代

2017年前,中国互联网行业本质上享受到了一个特别的待遇:它生在中国,但享受到的是类似美国互联网的政策机遇。

在这样宽松的环境下,20年时间,中国互联网行业从PC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从一个亦步亦趋的小学生变成了创新老师傅,尽管更多只是应用层面。腾讯和阿里的市值一度逼近它们在美国的对标对象Facebook和Amazon,大量新模式诞生于中国而不是美国:比如基于社交通讯的一站式商业模式、基于移动支付的金融理财一体化服务、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共享出行等等。

腾讯、阿里之外,京东、百度、携程、网易、搜狐、微博等等上百家叫得出名声的互联网公司在美国或是香港上市,企业和投资者赚得盆满钵满。

2017年是一个分界线,一些事情发生了,一些事情永远地结束了,比如互联网行业的黄金时代。

2018-2021年7月,中国互联网行业仍然取得了一些可圈可点的成绩。比如美团、字节跳动、拼多多等新一代移动互联网企业崛起,他们中的大多数在2018-2020年上市,整个中概股在多重因素驱动下创造了历史性的高点。

我们称之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白银时代,这个时代原本可以持续更久,通常他会在新技术变革下发生蜕变,这种变革有可能是元宇宙,有可能是人工智能奇点来临,也有可能是新的革命性硬件进入我们的生活,当然更可能是多重因素合力影响,而这一切原本应该在2025-2030年发生。

但是2021年7月,随着滴滴上市前后发生的一系列变故,互联网行业的白银时代提前结束,中国互联网进入青铜时代。

我们在彼时对此做过预判,两年过后回头看,这些判断基本上已经是现实。

实际上滴滴事件并不是孤例,在它前后有一系列相关性的事件,比如字节跳动美国上市无疾而终,蚂蚁金服香港和内地上市折戟沉沙,滴滴和后续的满帮、运满满、BOSS直聘们漫长的APP下架等等,滴滴更多只是一个标志。

而今天,我们面临的局面是,青铜时代也可能一去不返。

新法例与旧法例

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版本正在公示阶段,9月1日到30日为收集意见阶段,目前引发最多争议的,是该条例中第34条中的2、3项:

“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上海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上海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

且不说法律是否应该监管人们的日常穿着,单单是执法层面,这类事情的边界如此模糊,很难不让人担心随之而来的执法难题。

实际上值得关注的远不止第34条,比如新法例第19条的2、3项,第100条,第101条。

新法案将如何影响资本市场

我们从新法案的相关调整中,看到了几个方向:

第一是监管扩大化,比如第34条新增的2、3项,将监管扩大到了居民日常穿着、道德偏好等新的领域,第100条将采集生物信息从刑侦案件扩大到了治安处罚领域;

第二是监管变得更加灵活,模糊的边界和选择性执法问题令人担忧,比如第19条的调整,执法人员将具有更大的操作空间,当然这种趋势在其他几条更改中也能看出端倪;

第三是执法决定基层化,比如第101条中,将以前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能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下放给了“办案部门负责人”这个层级。

所有这些调整,本质上都指向几个问题:

首先,是执法范围扩大化后的执法成本问题。执法成本扩大,必然伴随着财政进一步扩张,经济弱势背景下,扩张的财政趋势将使得经济雪上加霜,更糟糕的是,财政扩张通常伴随着国有经济扩张,因为国有经济份额增加其可以带来更高的税收基础,这将进一步损害就业市场。吊诡的是,就业变糟又可能催生更高的治安管理执法需求,并进一步推高执法成本,如此往复。

其次,是执法标准模糊化问题。考虑到当前房地产不景气,地方债务问题尚未解决,财政压力较大,执法者如何权衡执法和收益的平衡是个问题。

最后,是执法决定基层化后的准确性问题。由于执法决策基层化,效率是提高了,但是随意性、准确性将令人担忧。

而所有这些问题,本质上都指向一个担忧,即无形的手进一步扩张,自由市场的挤压。社会陷入内耗、熵增循环。

资本市场信心如何维持?如何给外资一个稳定的预期?民营企业的投资信心从何而来?

当然,法案仍在公示期,并不是说一定会通过。

不论怎样,我们希望立法者能考虑到公众的心声,也考虑到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有一种说法在我们这里广为流传:“剥削来源于资本,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而马斯克说:“剥削来源于权力,而非资本。没有权力撑腰,资本只会讨好顾客和员工,哪敢肆意妄为?”

你不关心它,它迟早有一天反过来关心你,所有的岁月静好,都将土崩瓦解。

我们希望自己的投资面临什么样的环境,我们希望自己未来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我们希望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下?

这些问题的答案,通常取决于今天我们今天相信什么、如何思考、怎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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